申請文件&業務辦理Q&A
更新日期:111.12.02
A:1.請自行影印「學生證正面」,並攜帶學生證正本、影本及當學期學雜費繳費收據至註冊組,核對註冊資料後蓋註冊章(無須付費)。
2.如需申請紙本在學證明(各地區公所或其他公家機關使用),請至註冊組網頁表單下載或臨櫃填寫各項文件申請表,1份新台幣10元工本費;
學生若無欠費者,除臨櫃申請方式,亦可用EMAIL或郵寄方式申請。
A:1.掛失:註冊組首頁>學生證使用說明及掛失處理>學生掛失系統>數位學生證掛失系統,申請掛失。
2.補發:至註冊組櫃台填寫學生證補發申請書,至自動繳費機繳交新台幣180元工本費。
3.領件:憑收據至註冊組櫃台領新學生證。(約3至4週)
A:1.更改戶籍地址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至註冊組櫃台填寫學生基本資料變更登記表。
2.更改姓名者請附上戶籍謄本正本,至註冊組櫃台填寫更改姓名申請書即可辦理。
A:1.申請對象:在校生及畢業校友。
*通訊郵寄申請:填寫申請表並附回郵信封及工本費。
A:1.申請方式:親自申請或通訊申請(須自備回郵信封),需七個工作天。請填寫更改姓名申請書。
2.請備妥以下證件:(1)畢業證書正本、(2)戶籍謄本正本一份。
*原畢業證書不得護貝,若已護貝只能申請中文畢業證書遺失補發。
A:1.申請方式:親自申請或通訊申請(須自備回郵信封),需七個工作天。
2.請填寫學位(畢業)證書補發申請表並貼上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。
*如有更名請參照Q5。
A:1.身分:修滿第一學年第一學期課程後,得申請轉入相同學制之學系一、二或三年級。
2.申請時間:每學期舉辦一次,申請時間請參考本校行事曆。
3.辦理流程:登入南應大入口>填寫學生轉系(組)申請書>列印申請書>家長簽章、新舊系主任核章>送教務處註冊組,
方完成報名手續。
4.考試放榜:學生依各系規定參與考試,經轉系(組)審查委員會審議通過後,由註冊組統一公告錄取名單。
*休學生不得申請轉系(組)。
A:1.於轉入新學系的當學期完成學分抵免作業,並於每學期自行辦理課程加、退選。
2.已核准轉系或轉部的學生,學號仍是沿用原來的學號,不會變更。
3.核准轉入學年期則以新學系身分辦理註冊繳費。
4.學生證註記換發請於開學後二週內至註冊組辦理。
A:1.需準備:休退學家長同意書、學雜費繳費收據正本,或其他證明文件。同意書請家長或監護人於同意處簽名並簽章。
2.辦理方式:攜帶休退學家長同意書至註冊組填寫休學(退學)申請書(受理休、退學申請期間,限依本校行事曆及學則規定辦理)。
3.領單後,請導師、系所主任及相關單位簽章後,繳回註冊組才算完成手續(七天內辦妥)。
4.已註冊繳費者請於辦理休(退)學時攜帶”繳費收據正本”。退費標準依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辦理。
*學生休學以一年為原則,至多以兩年為限,休學逾期未復學者,應予以退學。
*學生休學期滿,申請復學後,修業年限仍應符合本校學則規定。
A:依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退費標準辦理,退費申請截止日期請參考本校行事曆。
A:目前休學中者,若要繼續休學,最遲請於該次休學期滿前,至註冊組再填一次休學申請書
(仍須檢附家長或監護人簽名同意書),在依照休學程序至相關單位簽章,送交註冊組即可。